长虹美菱: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_精品工程_火狐体育官方网址app下载

长虹美菱: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4-009

  (一)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对本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没办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情形。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29,923,7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是中国重要的电器制造商之一,拥有合肥、绵阳、景德镇和中山四大国内制造基地,印尼和巴基斯坦海外制造基地。经过40年的发展,公司从单一的冰箱品类到构建完成冰箱柜、空调、洗衣机、厨卫、小家电和生物医疗低温存储设备等多品类协同发展的新格局。通过持续不断的创新,陆续推出了行业保鲜最好的M鲜生冰箱、行业首款全无尘新风空调、行业引领洁净如手洗的滚筒洗衣机、行业首款智能茶吧机以及制冷达零下180℃的超低温医用冰箱等系列行业领先产品,不断用更新鲜的产品给消费的人带来更新鲜的生活方式。

  公司从始至终坚持“自主创新,中国智造”,一直矢志不移地专注家电行业,以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精心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凭借尖端研发团队及先进的技术积淀,使美菱在变频、智能、保鲜、薄壁、净味、节能、风冷、深冷、仿真、超薄、洗净、护衣等多个领域不断取得突破性成果。企业成立了安徽省首家RoHS公共检验测试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5G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实验室。近年来,公司先后荣获“智慧冰箱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国家级绿色工厂”“全国家电行业质量领先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企业”等多项国家级荣誉称号。同时,公司凭借强大的创新力、产品力、品牌力获得了多项技术和产品创新荣誉,多款产品屡次斩获多项国内大奖,不断彰显美菱智能创新技术的能力与实力。

  面向未来,公司将基于数字化、智能化方向,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价值导向、全面提效,围绕一个目标,提升六项能力,深化内外协同、强化合规风控,促进产业持续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以卓越绩效为牵引,做大做强白电产业。加强完善智慧家庭全场景布局,以智汇家体系(物联网IoT平台和App交互软件组成)为依托,持续开发5G成套家电,并致力于成为智能家居解决方案供应商。同时,加强数字化转型,围绕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制造数字化、质量智能化)、5G量子合作与网络安全、C+3客户订单制等方面继续加强信息化、数字化转型,逐步推动企业的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自于冰箱(柜)、空调、洗衣机、厨卫和小家电、生物医疗等业务,合计收入为240.22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9.07%。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 49,871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 41,938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 0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新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7% 12,082,100 0 - -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3% 10,643,000 0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兴润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境内非国有法人 0.89% 9,161,600 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境内非国有法人 0.75% 7,763,568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中,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长虹”)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前述股东构成一致行动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香港长虹与其他前8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另外的股东之间是不是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另外的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注 1:本报告期末,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四川长虹的一致行动人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B股股票33,374,710股,其中,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通过辉立证券(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B股股票6,296,913股。

  注2:上表中“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数据为准。

  股东名称(全称)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新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 0 0.00% 0 0.00%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 0 0.00% 0 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兴润价值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 0 0.00% 0 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消费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 0 0.00% 0 0.00%

  财通基金-宁波银行-海通兴泰(安徽)新兴起的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退出 0 0.00% 0 0.00%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2023年12月31日)

  1.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依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同时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详情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2023年5月11日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以公告形式(2023-023号、2023-027号、2023-033号公告)进行了披露。

  2.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根据证监会《上市企业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和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相应条款进行修订。详情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2023年12月22日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以公告形式(2023-066号、2023-073号、2023-080号公告)进行了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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